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1-6月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2023年1-6月,我院在院党组的统筹安排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之下,圆满完成上半年工作目标。现对1-6月审判运行态势进行总结分析,数据的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1-6月,我院全口径案件旧存243件,同比下降76.99%;新收6806件,同比上升55.99%;受理7049件,同比上升30.08%;已结6361件,同比上升29.95%;未结688件,同比上升31.30%;结案率90.24%,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结收比93.46%,同比下降18.73个百分点;人均受案149.98件,人均结案135.34件。
1-6月,我院诉讼案件旧存156件,同比下降83.47%;新收3607件,同比上升75.35%;受理3763件,同比上升25.39%;已结3378件,同比上升89.77%;未结385件,同比上升30.07%;结案率89.77%,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结收比93.65%,同比下降37.85个百分点;人均受案80.06件,人均结案71.87件。
1-6月,我院执行案件旧存87件,同比下降22.32%;新收3199件,同比上升38.73%;受理3286件,同比上升35.90%;未结303件,同比上升32.89%;已结2983件,同比上升36.21%;执结率90.78%,同比上升0.21个百分点;结收比93.25%,同比下降1.72个百分点。
二、审判质量
(一)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核心)(8分)
1-6月,我院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28%。省法院设定年度指标为不高于1%,该项指标我院未达标。
(二)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核心)(8分)
1-6月,我院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省法院设定的年度指标为不高于0.6‰,我院已完成指标。
三、审判效率
(三)结案率(核心)(8分)
1-6月,我院全口径结案率为90.25%。其中诉讼结案率为89.79%,执行执结率为90.78%。省法院设定二季度指标为85%,我院已完成指标。
(四)结案均衡度(4分)
1-6月,我院结案均衡度为126.06%。省法院设定的6月指标为80%,我院已完成指标。
(五)审限变更率(4分)
1-6月,我院审限变更率为5.01%。省法院设定的年度指标为不高于10%,我院已完成指标。
(六)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核心)(6分)
1-6月,我院超1年以上未结诉讼案近占比0.13%,无超3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省法院设定的年度指标为超1年以上占比不高于0.2%,超3年以上占比不高于0.06‰,我院均已完成指标。
(七)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指标(2分)
1-6月,我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3.04%。省法院设定年度指标为90%,我院已完成指标。
四、审判效果
(八)全口径案件诉程比(4分)
1-6月,我院全口径诉程比为1:1.56,列全市第十四位。全市法院按照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基层法院得4分,其他法院按照排名顺序依次以8%的分数递减,我院本项指标亟待提高。
(九)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核心)(8分)
1-6月,我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7.63%。省法院设定的考核年度指标为91.50%,我院未完成指标。
(十)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核心)(8分)
1-6月,我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9.74%。省法院设定的年度考核指标为98.1%,我院已完成指标。
(十一)调撤率(4分)
1-6月,我院调撤率为48.10%。省法院设定的年度考核指标为45%,我院已完成指标。
五、审判管理
(十二)人均办案数(4分)
1-6月,我院人均结案数为132.34件,列全市第十一位。按照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其中排名第1的基层法院得4分,其他基层法院按照排名顺序以此以8%的分数递减,该项指标我院未得分。
(十三)诉讼案件平均办理天数(4分)
1-6月,我院诉讼案件平均办理天数为25.6天。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其中排名第1的基层法院得4分,其他基层法院按照排名顺序依此以8%的分数递减。
(十四)院庭长实际监管率(3分)
1-6月,我院院庭长实际监管率为100%,省法院设定的考核指标为100%,我院已完成指标。
2023年上半年,我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认真落实院党组决策部署,狠抓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为完成全年执法办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审管办将注重经验推广工作,争取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好的成绩。
审判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30 16: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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