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应主动遵守法院安检程序,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信访场所,不得损毁公私财物;
2、来访人员本着文明、守法的原则,服从信访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先后顺序轮侯信访,同时请保持室内的安静和环境的清洁;
3、来访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不得越级上访,不准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以免影响其他来访者和法院的工作秩序,违者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未经法院许可信访期间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5、来访人员在反映有关情况(问题)时,应当出示身份证件并提交相关的信访材料,以便信访人员核实和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6、来信人员在反映有关情况(问题)时,应当在信访材料中署名信访人真实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写明要求解决的具体问题,案件案号及承办人姓名等;
7、来访(来信)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反映有关情况(问题)和提出相关意见。多人集体来访的,信访时应当推选初代表进行陈述,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8、来访(来信)人员要求院领导接访的,首先由信访工作人员联系案件承办人进行接待信了解具体情况,再由案件承办人逐级汇报进行预约;
9、来访人若书面反映法官、工作人员在办案中有违纪行为或存在工作作风等问题,应到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将书信等材料署名后投入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的《举报箱》内。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5 02: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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