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现选取本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发布。
1、充分运用调解化纠纷 实现企业保护与发展双赢
【案情简介】
2021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签订后,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了工程进度款,但是建筑工程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延误工期。房地产公司将建筑公司诉至绿园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价值近亿元的承包合同,并要求建筑公司从工地撤出,赔偿违约金和其他损失490万元。法官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争议巨大,但是存在调解的可能性。最终,在法官多次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典型意义】
因有交房时间限制,房地产公司对于项目工程延期更为敏感。绿园法院充分考虑到该项目施工要求和房地产公司以及建筑公司经营特点,主动为该案调解寻找突破口。法官依照法治化、市场化的裁判导向,坚持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有效地促进该案调解,不仅减轻了双方企业的诉累,也为该工程其他标段争议的解决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盘活了烂尾工程,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判后答疑促和解 快速兑现企业涉诉权益
【案情简介】
2019年,某石材公司与某民营建筑企业签订合同,由石材公司为建筑企业某项目提供大理石等石材。合同供货货款金额共计79.16万元,但是建筑企业只支付30万元。2021年底,石材公司将建筑企业诉至绿园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建筑企业向石材公司支付石材款49.16万元及利息。判决后,建筑企业不服,递交上诉状,拟针对项目实际施工给付货款责任等提出上诉。法官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被告,说明案件裁判理由、分析上诉利弊。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被告企业表示撤回上诉,并与原告公司达成和解,支付了工程款本金与部分利息。随后,原告公司也请求解除被告名下55万元存款的冻结。
【典型意义】
公正高效地判决有益于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但是服务企业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仅止于判决,更在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后,企业之间交易裂痕的修复,判后释疑令当事人息诉服判主动履行判决,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败诉企业冻结账户得到快速解封,避免信用受损,实现了双方的持续共赢、持续发展,释放出更大的市场活力。本案是法官在职权范围内最大限度化解企业间的纠纷,维护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典型案例。
3、线上庭审解纠纷 助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案情简介】
某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是省内重点电气材料生产企业,王某几年来多次从该企业处购买电线电缆,总结欠付货款182.32万元。2021年,双方签署了《对账还款说明》,约定还款日期。但还款期限已过,王某尚欠电缆公司155.33万元。2022年初,电缆公司将王某诉至绿园法院,要求被告王某偿还欠款及利息。考虑到双方合作多年,且被告有调解意向,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和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庭前和解。因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法官决定网上开庭审理此案,尽快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分批次进行还款。
【典型意义】
近年来,全国法院大力推行电子诉讼,引导当事人开展在线立案、在线缴费、在线开庭、在线证据交换。电子诉讼的广泛应用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本案在线调解是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的典型案例,不仅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做到了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的快速办理,更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企业快速解纷、轻装上阵,为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李雪
审核:孙晓博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5 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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