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4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召开党员大会,议题是选举第一届机关委员会,这次大会是在区直机关党工委和中院机关党委的指导下顺利召开的。会议应到正式党员84名,实际到会71名,占84.5%,人数符合此次选举规定,按照20%的差额比例,提交大会选举的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9名,差额2名,应选7名。党组在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后,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经过与会党员同志选举,王为国、王中新、王鹰、刘宇、张冬冬、徐景春、谭方政7名同志当选为中共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在随后的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王为国同志为书记,王鹰同志为副书记,张冬冬同志为组织委员,谭方政同志为纪检委员,刘宇同志为宣传委员。
党组书记、院长田良同志对第一届机关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机关党委开展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相信我院机关党委一定能在我院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上增加专业性的助力,一定能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5 10:11:02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