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运行情况
一、依法保障诉权,让群众安心。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深改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自2015年5月1日起,绿园法院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立案难、“不立不裁”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年均立案4500件以上,并呈逐年递增趋势,相比2015年以前年均3700件有明显增长,增幅达22%。在具体立案过程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达到96%;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先行立案;对不符合立案登记的情形,做好释明工作,坚持要求受理的,按法律规定及时作出不予立案或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着力提升服务,让群众舒心。绿园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坚持热情服务,注重司法礼仪,努力提升窗口形象。为了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少花一点钱”,区法院投入资金,全面升级窗口、打造集诉前调解、案件受理、审判服务、执行接待、信访投诉、法律援助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笑脸工程”,具体便民措施主要包括:收转材料、审查诉状、交纳诉讼费、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等环节,均在诉讼服务中心一次性办妥;设立引导员,全程引导当事人立案;设置座椅、书写台等便民设施,提供复印、打字等便捷服务;显要位置张贴《诉讼指南》等诉讼指引材料,使当事人能够了解各类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并免费提供格式诉讼文书;对不懂书写诉状的或起诉诉求不明、材料不齐全的当事人,主动释明指导;对一些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立案;设置网上立案专区,配备专门电脑、高清摄像仪、打印机和扫描仪。此外,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及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真正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