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对于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且符合司法救助规定条件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司法辅助救济措施,解决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对于司法救助的案件,由正在处理原审判、执行案件或涉诉信访问题的负责立案办理,必要时进行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对于联动救助案件,根据救助资金保障情况决定统一立案办理或由联动法院分别立案办理。
1 告知
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有权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2申请
当事人需准备司法救助申请书,写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准备申请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全部法律文书;终结执行裁定;救助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以及人民法院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
3审批
审批核实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综合相关情况,将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司法救助或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批意见。决定不予救助的,将把审批意见告知当事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发放
人民法院在收到拨付款后,承办人将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资金。
二、开展情况: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辅助性救济措施。开展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开展司法救助情况: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司法宗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救助案件5件5人,共发放救助金68万元,其中妇女3人,伤残患者3人。
信访办
2023年10月16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27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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