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2018年第一季度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根据省、市法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及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等相关文件,结合审判管理工作重点,我院认真梳理了2018年第一季度12项重点指标的情况,对其中较为优秀的指标进行经验总结,对落后的指标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及提升举措,以实现我院在年初制定的“在全市创排头,在全省创一流,在全国创典型”的工作目标。现将2018年1-3月份我院审判运行态势报告分析如下:
一、诉讼案件结案率指标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诉讼案件结案率59.31%。位列全省第11名,全市第2名,处于全省、全市领先位置,与去年的58.59%相比略有上升。
二、诉讼案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指标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诉讼案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指标为100%。为继续保持该项指标,我院采取提前预警机制,通过全方位对系统的监控,对即将超审限案件的办案人进行督促,严格保证此项指标为100%。
三、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指标
截止
四、一审案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指标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被改判案件9件,被发回重审案件1件,一审案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95%,达到省院3%、市院2.4%的指标要求,全市第4名。与去年的0.91%有所增加,说明我院仍需要提升案件质量,继续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对发改案件逐一评查,分析发改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五、生效案件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指标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生效案件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达到省院0.25%、市院0.2%的指标要求,与去年一致。
六、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指标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4.22%,达到省、市法院60%的指标要求。与去年的68.30%有一定提升,全市第10名。主要原因为第一季度大量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结案,随着疑难案件逐渐积压,该项指标可能会有所下降。为继续保持该指标的良好态势,我院将督促各民商事案件业务庭室,在案件的初始即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时再转为普通程序。
七、一审服判息诉率指标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98%,达到省、市法院90%的指标要求,与去年的93.74%略有上升,全省第3名,全市第3名。为继续保持该项指标,我院将继续督促办案人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继续保持息诉服判率指标。
八、院庭长办案情况
(一)院领导办案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入额院领导4人,共办结案件24件(诉讼12件,执行12件)。院长审结案件数达到统计期内本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的7.21%,达到省市法院5%的指标,副院长审结案件数达到统计期内本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6.41%,未到达省市法院规定的30%指标。
(二)庭长办案情况
我院入额庭室长共9人,按照省法院对庭长承办案件不低于本部门法官平均承办案件数量70%的考核要求,有4位庭室长达标,5位庭室长未达标。
九、裁判文书上网率排名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81.40%,达到省、市法院50%的指标要求。此项指标位列全省第7名,全市第1名。为保持我院裁判文书上网率指标,我院将督促办案人继续保持均衡结案,不突击报结,同时,我院将对上网文书和不上网文书进行双向筛查,严格审批不上网情况,实现“上网为常态,不上网为例外”的模式。
十、庭审直播数占比指标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直播率为11.29%,达到省、市法院5%的指标要求。该项指标位列全省第25名,全市第4名。
十一、卷宗归档率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卷宗归档率为100%,达到省、市法院的指标要求。
十二、司法透明度测评工作指标
根据《吉林省法院2017年度阳光司法指数评估表(讨论稿)》的文件要求,我院已基本完成司法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录入,并定期上传信息。
十三、加分项
1、人均审结诉讼案件数排名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人均审结诉讼案件数为25.16件。
2、平均审理天数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平均审理天数为48.3天。全市法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4.24天,全市第9名。
3、调撤率
2018年第一季度我院调撤率为50.12%,全市第4名。
十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第一季度我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指标等在省市法院排名靠后,案件评查、归档
迟延、智慧法院建设等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院拟从以下几方面提升审判绩效:
1、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防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超期升级
严格把控审判流程节点,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进行审限提醒,加强审限管控。由院庭长定期对超期未结案件进行逐一调度,明确超期未结案件原因,因案施策。同时加强调度督导力度并进行跟踪督导。
2、加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
对于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物业合同纠纷等大量集团诉讼案件,通过对个案先行立案,示范审理,然后带动其他同类案件批量高效审理。从立案源头甄别案件难易程度,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同判。
3、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提升案件质量管理
我院将严格按照省市法院对案件评查的工作部署,做好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双向评查,以保证评查工作机制在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行为、总结裁判经验方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于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同一类案件在裁判标准上存在差异以及其他突出问题,与上级法院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对于评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者普遍性问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调研成果,及时指导审判工作。
4、卷宗及时归档,敦促审判和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效率
要求员额法官在各类案件审结后,及时指导书记员在结案后十五日将纸质卷宗归档,同时完成电子卷宗挂接。因上(抗)诉、提审、复核以及申诉审查,上级法院需要调取卷宗的,应当在归档后办理卷宗借调手续。
5、持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思路,强化“四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上做到完善各类通知模板、履行告知义务,完成法院网站的公开案件相关信息的上传等工作,提升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便利性;生效坟头文书除最高院规定的不上网情形外,都应上网公开;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一般也应当在互联网直播;
二0一八年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8-11-14 1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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