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至亲至疏夫妻”,夫妻一旦感情破裂,则会形同陌路,在互相埋怨中为婚姻烫下句点,也为离婚纠纷的执行制造障碍。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与柔性执法结合,高效执结一起离婚纠纷。
案情简介
夏某与张某结婚21年,育有一子。2022年10月,夏某向绿园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同时约定孩子与房屋归夏某所有,夏某支付张某房屋补偿款5万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夏某却怠于履行,张某遂向绿园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法官经网络查询,发现夏某名下除调解书确定归夏某所有的房屋外,仅有两千余元存款。得知此情况后,法官找到张某,向其说明夏某的经济现状,张某知晓后,建议法官立即拍卖房屋。王法官考虑到离婚纠纷的特殊性,如果直接处置房产,既可能激化对立情绪,又不利于母子二人今后生活,而且处置房产的周期较长,对申请执行人并非最优选择。在详细阅卷了解情况后,王法官决定从双方的分歧入手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调解
王法官电话联系夏某,却始终无人接听,前往夏某家中送达也无人应答,于是在夏某家房门上张贴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夏某在看到法律文书后,与法官取得联系,诉说自己目前经济困难,十分不容易,并抱怨张某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王法官一方面从情感的角度入手,结合过往夫妻感情和为子女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等方面,劝说夏某换位思考,引导其转变态度。另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入手,阐明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希望其能主动履行法院的判决。
而后,法官向张某说明夏某目前的经济窘境,希望其能为孩子的生活着想,做出让步。经过法官不懈地沟通和释法明理,夏某表示不再逃避,愿意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张某得知后,也同意自愿放弃部分补偿款。
8月4日,夏某与张某来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面对面达成和解,夏某当场履行2.3万元并交纳执行费。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绿园法院执行干警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与被执行人进行充分的交流,打开被执行人心结,灵活采取多种执行手段,化解双方分歧,做到调解有温度、结案有速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作者:张淦军
编辑:李雪、李昂
初审:杜玉娟
复核:孙晓博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26 17: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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