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寻找最优路径化解纠纷,对于企业纾困解难、正常经营有着重要作用。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也缓解涉诉企业的经济压力,为其后续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北京某园林公司与某置地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置地公司将绿化项目委托给园林公司进行施工,工程总造价为177.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时,置地公司仅向园林公司支付151万元,尚欠26.5万元未支付。园林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置地公司诉至绿园法院。
本案涉及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承办法官高嵩认真梳理案情,认为该案件法律关系清楚、证据充分,存在调解基础,妥善化解矛盾可以增加外来企业对本地投资创业的信心,同时能缓解辖区企业资金压力。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法官决定展开调解。
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各执一词,出现沟通僵局。高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详细了解双方诉求,迅速厘清案件脉络和基本事实。一方面,缓和原告园林公司情绪,引导其以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纠纷。另一方面,向被告置地公司进行释法说理,告知拒不还款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
此案通过调解,一方面保护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极大缓解了辖区企业的资金周转问题,有助于企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绿园法院将继续坚持强化审判职能,更新司法理念,积极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持续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朱宣直
编辑:李雪、李昂
初审:高嵩
复核:孙晓博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26 17: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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