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高效调解一起“纠葛多年”的物业纠纷。
2020年,张女士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但从2021年开始,张女士就一直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将张女士起诉至绿园法院。
为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见,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节约诉讼时效,办案法官王文辉来到小区所在地,为双方进行直接送达,并分别进行沟通调解。
在与张女士沟通的过程中,法官了解到事情的起因。原来,在张女士入住新家不久,客厅阳台的玻璃突然炸裂,给张女士和家人造成不小的惊吓,但万幸无人受伤。为此,张女士多次找到物业公司想要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物业公司每次都答应帮忙调取监控,但是实际却一直不行动。张女士非常气恼,决定不再缴纳物业费,也拒绝再与物业沟通。
了解事件原委后,法官又向物业公司负责人核实情况。负责人解释道,由于张女士家的客厅位于临街面,2020年时还没有安装监控设施,所以物业并没有张女士家玻璃损坏的监控视频,加之物业经理的更换,导致物业后续与张女士的沟通不及时,双方矛盾越结越深。
知道事情前因后果后,法官从法、理、情多角度出发,耐心向张女士释明缴费义务和拖欠费用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提升服务。物业公司负责人当场向张女士表示歉意,并告知张女士现物业公司已经在临街面安装监控设备,同时将最新的物业联络表给了张女士,表示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联络物业公司。张女士也表示,她欠缴物业费主要是因为赌气,对于物业公司的其他服务都是满意的。随后张女士当场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欠缴的物业费用共4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公司不仅承载着居民日常生活管理维护的责任,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绿园法院始终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工作目标,坚持多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建立相关案件绿色通道,推进物业管理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解决群众“安居”问题,为社会综合治理增添司法力量。
作者:和平
编辑:李雪、李昂
初审:杨永春
复核:孙晓博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26 17: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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